2017-10-30 13:19:36

京工美发〔2017〕3号

 

各工艺美术有关单位、北京工艺大师:

为贯彻落实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中轻联办〔2017〕318号),根据《北京市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将开展北京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依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实际,并参照《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管理办法》,制定《北京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二、组织机构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北京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指导单位,指导监督评选推荐工作。

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由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作为北京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的牵头单位。北京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评选推荐工作办公室设在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部门组成指导监督组,负责评选推荐的指导监督工作。

三、申报要求

应符合《北京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中所规定的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网上申报。申报者须于2017年11月17日前登录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官网“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cnlic.clii.com.cn/),网上填写《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在线提交。

(二)材料报送。申报者须于2017年11月24日前,在线打印《申报书》纸质版,申报者在《申报书》中的“承诺书”上签名,连同有关学历、职称、荣誉称号、公益活动、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等书面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垡头东里陶庄路5号。

(三)材料审核。领导小组对申报者提交的《申报书》和有关书面材料、参评作品信息等进行审核。

(四)作品评选。申报者报送3件(套)作品,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委员会以参评作品为主要依据,按照北京市分配名额要求进行评选。作品报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结果公示。将评选结果在北京工艺美术网(http://www.bjgm.org/)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六)现场制作影像资料拍摄。对拟推荐的申报者进行影像资料拍摄。

(七)推荐上报。将符合上述相关条件的申报者推荐上报至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办公室。

五、评审推荐联系方式

(一)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502

联系人:贾雪

电话:85235889

(二)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垡头东里陶庄路5号

联系人:张恩坦

电话:64207146

(三)指导监督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

联系人:车金华

电话:57587220

(四)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人:蒋雯

联系电话:68396268

 

附件:1.北京市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选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2.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书样表

 

 

       北京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法律声明| 关于我们